4月5日,商务部联合海关总署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2号公告,强调了自4月26号起,要进一步规范医疗防疫物资的出口秩序,允许海外注册防疫物资有序出口,全力支持国内和国际社会抗击疫情。
根据公告指示,产品只要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者海外质量标准,均可以实现出口,但是出口企业必须提供相关资质。而截至6月5日,在中国医药保健品出口商会的出口防疫物资专栏,根据其最新动态更新,和信已经进入了新冠试剂合法出口名单。(如下图,和信位于277号)
和信的试剂产品目前已销往世界各地,也与部分地区政府采购平台进行了友好商谈,达成了初步采购计划。未来,和信将继续以严谨,科学的态度把控产品质量,继续为国内外复工复产,抗击新冠疫情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。